企业管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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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四名执行董事、两名非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 执行董事
  • 非执行董事
  • 独立非执行董事

黄自权先生,55岁,于二零二零年十月起担任本公司党委书记。黄先生于一九八四年七月至一九八八年八月担任北京市平谷县师范学校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其后于北京市平谷县政府部门工作十余年,包括曾任平谷县县委常委、平谷县计划经济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等。黄先生于一九九九年三月至二零零九年九月,先后担任北京市能达开发贸易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首创能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市经济发展投资公司副总经理。二零零九年九月至二零一五年十月,黄先生先后担任北京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期间于二零一四年十月至二零一五年十月任北京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二零一五年十月至二零二零年十月,黄先生曾任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党委书记、董事长。黄先生于二零一四年七月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与法国NEOMA-兰斯高等商业学校获得理学硕士学位。


钟北辰先生,43 岁,于二零一八年四月获委任为本公司总裁。一九九六年六月至二零零零年五月,钟先生任中国轻工业部规划设计院建筑师。二零零零年五月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任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建筑师,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任北京恒阳华隆房地产有限公司经营销售部经理,二零零三年一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先后担任本公司之附属公司北京安华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阳光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产品研发中心总经理。二零一零年六月至二零一一年八月,钟先生任奥特莱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二零一一年九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钟先生历任本公司助理总裁兼商业地产发展事业部总经理,副总裁兼商业地产发展事业部总经理。二零一四年一月至二零一七年一月钟先生任首创钜大执行董事兼总裁。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今,钟先生担任首创钜大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钟先生于一九九六年在厦门大学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


胡卫民先生,53 岁,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裁。自一九八八年起,胡先生先后就职于北京首钢总公司、中国首钢国际贸易工程公司、北京会计师事务所,主要从事技术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工作。胡先生于一九九九年加入首创集团,任北京冠威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投资银行部部门经理。胡先生于二零零三年加入本公司,二零零七年一月获委任为本公司助理总裁。胡先生于二零零七年八月至二零一六年三月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胡先生于一九八八年取得东北大学工学硕士学位。


范书斌先生,49 岁,于二零一六年十月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一九九二年八月至一九九五年二月,范先生任中国有色金属实业技术开发公司会计主管。一九九五年三月至二零零二年四月,范先生担任中国稀土开发公司财务处经理。范先生于二零零二年五月加入首创集团,先后担任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首创集团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六年十月,范先生任本公司监事。范先生于一九九一年七月取得北方工业大学工业会计学士学位,于二零零零年七月取得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李松平先生,54岁,于二零一六年二月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并于二零一六年八月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长。李先生目前为高级会计师。李先生自二零零六年三月加入首创集团,历任副总经理,董事,并自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起担任首创集团总经理职务。李先生亦于二零一六年二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担任首创鉅大有限公司(股份代码:1329)非执行董事。加盟首创集团之前,李先生于一九八四年八月至一九九五年三月在国营761厂工作,先后担任财务处副处长、处长,一九九四年起担任副厂长。一九九五年三月至一九九六年四月担任北京市人民政府电子工业办公室副主任,一九九六年四月至一九九七年七月担任北京京芝电子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会计师,一九九七年七月至二零零零年三月担任北京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会计师,二零零零年三月至二零零六年三月担任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会计师。李先生于二零零九年在长春理工大学取得管理学硕士学位。


孙宝杰女士,50岁,于二零二一年一月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现任首创集团副总经理,孙女士于一九九三年七月至二零零一年十月,就职于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二零零一年十月至二零零四年二月,孙女士任北京恒阳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二零零四年二月至二零零六年一月,任北京安华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阳光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二零零六年一月至二零一三年十月,历任首创置业副总裁、常务副总裁。二零一三年十月至二零一六年八月,任首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首创建设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务。孙女士自二零一六年十月起担任首创集团副总经理,并在首创集团多个附属公司兼任董事、董事长职务,其中包括二零一六年五月至二零一七年十月,任首创置业非执行董事;二零一七年八月至今,任首创经中(天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孙女士于一九九三年七月在中央财经金融大学投资经济系投资经济管理专业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二零零五年五月,在北京大学与美国福特汉姆大学(Fordham University)合办工商管理专业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李旺先生,53岁,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先生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法学会及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李先生自二零一五年六月起担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四年,李先生担任(日本)京都大学法学院助教。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李先生先后担任(日本)阪本律师事务所、(日本)大江桥律师事务所及北京京融律师事务所律师。一九九七年至今,李先生先后担任清华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及博士生导师。自二零零零年起,李先生亦担任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先生于一九八六年在中国政法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学位,于一九九零年在(日本)京都大学取得法学硕士学位,于二零零五年在(日本)京都产业大学取得法学博士学位。


黄翼忠先生,50岁,于二零一六年四月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黄先生为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澳洲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二零一一年获中国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一九九二年年一月至一九九六年一月,在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先后担任副审计经理及审计经理。一九九六年一月至一九九八年六月,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任高级经理。一九九八年七月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担任Vantage & Associates董事。二零零一年一月至二零零三年三月,担任德勤企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董事。二零零三年二月至二零一零年六月,担任Vantage Group和TMF Group董事及高级顾问。黄先生自二零一一年一月起,担任Vantage Capitals Ltd.董事。黄先生于二零零四年九月至二零一五年八月担任金源米业国际有限公司(联交所股份代号:677)、二零零九年五月至二零一五年五月担任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联交所股份代号:588)、二零零五年八月至二零一五年七月担任通用钢铁控股有限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GSI)、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担任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股份代号:002673)、二零一一年三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担任中生北控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交所股份代号:8247)之独立非执行董事。黄先生自二零一四年一月起,担任圆美光电有限公司(联交所股份代号:8311);自二零零四年六月起,担任中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联交所股份代号:2341);自二零一五年十月起,担任隆基泰和控股有限公司(联交所股份代号:1281)之独立非执行董事。黄先生于一九九一年取得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经济学士学位。


刘昕先生,47岁。刘先生自二零一七年十二月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先生现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组织与人力资源研究所教授及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一九八七年至一九九七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为中国首位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方向)博士学位获得者,于一九九七年毕业后留校任教。刘先生于一九九八年八月至一九九九年七月在比利时根特大学做访问学者,二零零九年八月至二零一零年七月在美国哈佛大学做富布赖特计划高级访问学者。二零一一年九月至二零一二年一月,担任美国密歇根大学福特公共政策学院研究生课程教授。二零零三年至二零一三年担任北京博目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首席专家及高级合伙人,参与公司的管理和运营工作。刘先生目前担任中国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教学实践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高级技术职称评审专家、国家税务总局绩效考评委员会委员、美国总报酬协会(WAW)会员。

  • 审计委员会

    本集团的审计委员会由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由黄翼忠先生担任主席,其它两名成员为李旺先生及刘昕先生。审计委员会成员依照董事会制定的书面议事规则履行其职责。

  • 提名委员会

    本集团的提名委员会由刘昕先生担任主席,其它两名成员为李松平先生和黄翼忠先生。提名委员会成员依照董事会制定的书面议事规则履行其职责。

  • 薪酬委员会

    本集团的薪酬委员会由刘昕先生担任主席,其它两名成员为李松平先生及黄翼忠先生。薪酬委员会成员依照董事会制定的书面议事规则履行其职责。

  • 战略委员会

    本集团的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远发展策略及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供意见。战略委员会承担对公司战略进行回顾与调整。该委员会由李松平先生担任主席,其它两名成员为钟北辰先生及刘昕先生。